24. 基督徒常常聚會是另一種「貪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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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常常參加聚會,理由是要追求認識神,更認識聖經,這是不是另外一種「貪」?

「貪」是指不當的求取自己沒有的事物,或不滿足的追求超過自己所需要的。然而,基督徒追求認識神,是去發掘自己已經得著的基業有多豐富,並且是他們得著的神聖新生命成長所需要的。

基督徒藉著信,從神得了神永遠的生命,這是不能朽壞,不能玷污,不能衰殘,存在諸天之上的基業。(彼得前書1:3-4)。永遠的生命是基督徒已經得著的基業,是神給人最寶貴的禮物;這禮物包羅萬有,極其豐富,等著我們去發掘。作為基督徒我們不能輕忽這已經得到的基業,就如一個家業豐盛的人,有責任與義務主動認識自己的產業,進而成為好管家,不僅自己得飽足,衣食無缺,甚至能按時分糧給家裏的每一個人、每一份子。

你願意一同承受這豐富的產業,一同發掘、認識從神得到的禮物嗎?

彼得前書1:3-4 :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,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,重生了我們,使我們有活的盼望,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,為你們存留在諸天之上的基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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