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徒常常說要把自己交給神,這是否太軟弱,不負責任?
基督徒把自己交給神,並非軟弱的選擇認命,而是我們認知沒有比交給神更好的選擇。基督徒把自己交給神,並非選擇推卸責任給神,而是選擇負起責任與神配合。
我們可以選擇把主權交給自己、或他人、或事、或物、或環境、或命運、或神。在這些選擇中,惟有神掌握明天,祂是創造我們的主,祂對我們的需要與未來最清楚。祂造我們作祂愛的對象,祂也應允我們,祂會愛我們愛到底。祂比任何人,甚至我們自己更愛我們,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去愛自己,也沒有一個人敢說他可以掌握明天。那麼,主權掌握在自己的手中,去尋求各樣的自救法,可能並非勇敢,而是愚拙。選擇主動的去認識那位可以認識,又樂意讓人認識的大能的神,進而與神配合才是大智慧。這需要真正的勇氣與毅力。
如果我們覺得這樣的選擇不妥當,那是因為我們對自己與對神都不彀認識。神是愛,在愛裏沒有懼怕。當我們認識神,認識神的愛,就會一無懼怕的把自己交在祂全能與愛的手中,並積極的負起責任與祂配合。
約翰福音13:1: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
約翰一書4:8:因為神就是愛。
約翰一書4:18:愛裏沒有懼怕,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