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後,我們要注意,一個奉獻生活有三點的 “不是”:第一,這個生活不是只有屬靈的弟兄、前面的弟兄、使徒長老過的生活,乃是每一個信徒,特別是每一個奉獻了的信徒天天過的生活。我們常以為某某弟兄比我們屬靈,他們可以過這種生活,我們則不能過這種生活,這是錯誤的觀念。今天每一個信徒都是在這道路上奔跑,連保羅也說他也在奔跑,沒有一個人是已經達到終點的。李弟兄對神人的生活負擔至重,對長老同工的交通語重心長。但他自己也不斷承認他天天未能絕對活出這生活,天天都要求主赦免。假若李弟兄尚且如此,何況我們每一位。不但如此,今天走得好的,明天不一定走得好;今天走得不好的,明天不一定走得壞。主的話說,在後的要在前,在前的要在後,我們不要以別人的標準為自己的標準,更不要假設別人有什麼標準。我們要相信主的話和主的應許,就是這種生活是每一個信徒都可以達到的。那些靠著神洋溢之義恩賜的人,必定能在生命中作王。
第二,這種奉獻的生活,絕對不是一種憑著律法,在肉體裏成全的生活。猶太人有神的律法,但他們想靠自己肉體來成全這律法,結果這律法成了定罪他們的網羅。整卷加拉太書就是說到,人不能憑著律法在肉體裏稱義,只能憑著恩典在靈裏活出基督。信徒既在靈裏得生,就必須在靈裏生活行動。聖經沒有說 “walk by the law”,乃是說“walk by in spirit”。我們越靠肉體,只會越經歷失敗。只有在生命之靈的律的運行裏,我們才能成全律法的要求,被神引導,活出神兒子的生命。羅馬書五章論亞當,六章論基督,我們借著救恩已有神聖的遷移,自亞當遷到基督裏。但實行上,七章論肉體,八章論生命的靈,只有活在這生命的靈的運行裏,我們才能天天脫離肉體,模成神長子的形像。
第三,奉獻的生活不是一朝一夕建立的生活,而是漸進的生活。彼前二章二節說,我們靠著話奶而長大, “以致”得救。這“以致”就是“unto”,“unto”的意思就是還未達到,還在過程中。我們一天活在世上,一天還在這道路中,還沒有達到。以弗所四章十三節也是說“直到”,“達到”。這些話說明,屬靈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達到的,今天我們都在過程中,奉獻的生活,不是靜止的生活,是一個天天行走的生活。在這過程中,有失敗,有得勝,但至終要帶我們進榮耀裏。感謝神,許多弟兄姊妹,特別是新蒙恩的,最近一家一家都奉獻了,過了奉獻的關,願意為主活,為福音活,為福音死。但願我們在奉獻之後,都能走上一條奉獻的道路,過一個奉獻的生活,作一個奉獻的人,好完成神永遠的經綸,建造神的家,在這時代作神的得勝者,迎接主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