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tegory: 基督徒生活與成長

  • 2025-12-14
    我成了基督徒,神會不會為了要變化我,而強迫我作些我不喜歡的事情呢? 神就是愛,(約翰一書4:16),祂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(創世記1:26),是為祂自己造一個愛的對象。神所想要的是一個自願愛祂的對象,而不是一個被強迫事奉祂的傀儡,所以請儘管放心,祂給人自由的意志去選擇,人可以選擇接受祂或愛祂與否。 感謝神,祂是愛,也是最懂得愛的一位,神會用祂的愛來吸引我們、引導我們,而不是用祂的能力來強迫我們。因為愛若不是自願的兩情相悅,就不是真正的愛。 當我們自願的接受神,認識神以後,我們會自然的愛上祂,我們也會因此有改變;這些改變不是犧牲,而是更好的選擇;不是損失,而是真正的收穫;不是放棄,而是真正的釋放。當我們回頭看的時候,雖然有許多的改變,但卻是喜樂的、自願的、榮耀的,因為神會以祂的恩惠為年歲的冠冕,祂的路徑都滴下脂油。(詩篇65:11)。 感謝主,我們是神愛的對象,當我們嘗到祂的愛,就會屈服。我們更可以自願的選擇以神作我們愛的對象,就像保羅所說的,祂的愛困迫我,(哥林多後書5:14), 使我們願意兩情相悅的向祂活。與神相愛是一個在地若在天的人生,是最上好的選擇。
  • 2025-12-14
    基督徒為甚麼需要聚會?如果要聚會,一定要去教堂嗎? 基督徒是有基督生命的人,每一個生命都需要活在一個適當的生態環境裏才能生存並成長。魚的生命就需要活在水裏;鳥的生命就需要活在空氣裏;基督徒就需要活在基督徒中間,基督的生命才能正常的成長與成熟。魚如果離開了水,剛開始會掙扎,過一陣子就沒感覺了。同樣的,基督徒離開了基督徒的聚集,過一陣子就難感覺到基督的同在了。所以聖經說,「不可放棄我們自己的聚集,好像有些人習慣了一樣,倒要彼此勸勉;既看見那日子臨近,就更當如此。」(希伯來書10:25)。 基督徒參加基督徒的聚會,也像回家與親人團聚一樣,回家是不需要理由的,不回家才需要理由。 人常常以為到教堂才能找到神,然而聖經告訴我們,「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,既是天地的主,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。」(使徒行傳17:24)。因此祂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教堂或廟裏,等著人偶爾去看祂一下,祂要安家在祂自己所造的殿裏。我們就是這殿。(哥林多前書3:17下)。我們的心就是祂的安家之處。人若要找神,就要去祂的家,祂的家就是祂家人的聚集,可以在海邊、山上、任何房子裏。神也在找人打開心,讓祂來安家。基督徒的聚會就是一群有神生命的人,將心打開來享受神的機會。 你願意讓你的心成為神安家之處,使你與神都適得其所嗎?你可以簡單的禱告:「主耶穌,我願意邀請你安家在我心裏,阿們。」基督徒聚會是如魚得水,輕鬆自在;享受了家人的供應,就像充了電,加了油一樣。所以歡迎你常常參加基督徒的聚集。 哥林多前書3:16: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,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面麼? 哥林多前書3:17:因為神的那殿是聖的,你們就是這殿。 以弗所書3:17:使基督藉著信,安家在你們心裏。
  • 2025-12-14
    信主的人畢業後一樣要去投簡歷找工作,生病了一樣要去看醫生,那信與不信有什麼差別呢? 首先我們認真地思考一下,如果有一位神,無論你想要什麼,他都讓你不勞而獲地得到,你會覺得這省略了過程的人生有意義嗎?如果他要聽從你的吩咐、替你做事,他是不是比你還小,他還是神麼?人為什麼要找一位比自己還小的神呢?創造宇宙萬物的神是來聽人使喚、為人服務的嗎?這樣聽人指使的神恐怕是人在迷信自欺中幻想來的偶像吧。 當然信入耶穌基督與不信的人,在生活中同樣都會遇到很多挑戰,差別在於基督徒靈裡有內住的基督,手上有聖經作我們的靈糧。神借著聖經啟示了祂向著人的應許和祝福。接受了基督生命的人,這些應許和祝福就可以成為我們真實的經歷。這些應許和祝福並不包括不勞而獲。基督徒和世人一樣要努力工作,工作量是不變的,但是我們在工作上學習與主聯結,接受祂的「培訓」,就可以經歷「祂的軛是容易的,擔子是輕省的」,雖然同樣要處理工作中的問題,甚至更認真努力,但是我們可以沒有憂慮,因為我們的主是近的(腓立比書四章 5 至 7 節)。你是否願意過一個有動力、很努力卻沒有憂慮的生活呢?如果你願意,可以接受這位耶穌基督作主,讓祂的話成為你的真實經歷。 主耶穌說,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,就絕不在黑暗裡行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(約翰福音八章 12 節)。確實世上有許多苦難,無論你生活在哪樣的社會,都會常常感覺在黑暗中摸索,不知道光在哪裡,盼望在哪裡。但是基督徒可以在經歷中見證,跟從主就必不在黑暗裡行,因為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是我們的光(約翰福音一章 4 至 5 節),祂的話就是我們腳前的燈,路上的光(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105 節),讓我們活得有盼望,指引我們的腳步在光中行。 還有,世人有很多的懼怕,剛剛畢業投簡歷會懼怕找不到工作,找到工作後會懼怕失去工作,生病了會懼怕失去健康。信主與不信主的人,在面對這些懼怕時,可以有很大的差別。聖經告訴我們,「神是愛,愛裡沒有懼怕」(約翰壹書四章 16、18 節)。所以當我們接受基督內住在我們的靈裡以後,神的話就活在我們裡面,成為真實可經歷的。神就是愛,我們可以見證在愛裡就是沒有懼怕的。我們一樣要去找工作,一樣要在工作中努力,生病了一樣要去看醫生,但是沒有懼怕!一個人如果不懼怕,就是真自由超脫的開始了。 神的話是活而信實的,向一切信入基督的人是實際有功效的。希望你試試看,如果你接受了基督內住到你的靈裡,聖經中的應許與祝福都可以成為你生活的經歷。…
  • 2025-12-14
    基督徒常常參加聚會,理由是要追求認識神,更認識聖經,這是不是另外一種「貪」? 「貪」是指不當的求取自己沒有的事物,或不滿足的追求超過自己所需要的。然而,基督徒追求認識神,是去發掘自己已經得著的基業有多豐富,並且是他們得著的神聖新生命成長所需要的。 基督徒藉著信,從神得了神永遠的生命,這是不能朽壞,不能玷污,不能衰殘,存在諸天之上的基業。(彼得前書1:3-4)。永遠的生命是基督徒已經得著的基業,是神給人最寶貴的禮物;這禮物包羅萬有,極其豐富,等著我們去發掘。作為基督徒我們不能輕忽這已經得到的基業,就如一個家業豐盛的人,有責任與義務主動認識自己的產業,進而成為好管家,不僅自己得飽足,衣食無缺,甚至能按時分糧給家裏的每一個人、每一份子。 你願意一同承受這豐富的產業,一同發掘、認識從神得到的禮物嗎? 彼得前書1:3-4 :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,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,重生了我們,使我們有活的盼望,可以得著不能朽壞、不能玷污、不能衰殘,為你們存留在諸天之上的基業。
  • 2025-12-14
    基督徒做不到常常喜樂,在感覺上起伏不定,這是正常的麼? 基督徒和世人似乎一樣在感覺上有起伏,這是相當常見的現象,神也允許我們在感覺上有起伏。但是我們對感覺上的起伏應該有與世人不同的認知與反應。 首先,我們起伏的感覺肯定不是衡量「神愛不愛我」、「神是否與我同在」的指標,因為我們的感覺不會影響或改變神的所是與旨意。例如,我遺失了我的證件,當我找回它時,我很快樂,但是失而復得的快樂不會一直存在,快樂隨後就消失了,但是證件還在,並沒有失去,失去的只是快樂的感覺。我的感覺並不是證件存在與否、是否仍然有效的指標。我們屬靈的生活也是如此,當我們相信接受了基督,神就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,我們不能不快樂,但是我們卻不會一直停留在得救的快樂中,得救時快樂的感覺會失去,可是我們從神得著的生命並沒有失去,神的所是與旨意也永遠不改變,祂的話依然永遠有功效,改變的只是我們的感覺。 其次,神允許我們感覺起伏有祂的用意,就是要訓練我們,也是試驗我們。訓練我們憑相信祂恒常不變的話而活,不憑我們刻變時翻的感覺而活。試驗我們信入祂的動機與目標,確定我們到底要的是什麼?我們是要快樂的感覺呢,還是要真心地認識祂與祂交往? 例如,神的話明白地告訴我們:「主是近的。我們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借著禱告、祈求,帶著感謝,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;神那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衛我們的心懷意念。」 (腓立比書四章 5~7 節)。 當我們感覺憂慮時,我們是相信祂的話,還是專注於我們的感覺與我們憂慮的事呢?我們若相信祂的話,就會帶著感謝,禱告並祈求,也必因此而經歷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去面對該處理的事。如果我們把焦點放在自己的感覺上,就會繼續掛慮,沒有平安。我們越關注感覺上的起伏,其實就是越關注自己,當我們心思置於自己時,就已經走上了離開神的方向,神就允許我們有低落枯乾的感覺為警號。我們可以馬上向主認罪,這是我們可以儘快回轉的路。不論我們感覺如何,祂依然是近的,是與我們同在的,因為祂已應許我們「看哪,我天天與你們同在,直到這世代的終結。」(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20 節)。有祂的同在,哪有不能解決的難題呢? 是的,神的旨意是要我們「常常喜樂」,可是以喜樂的感覺為追求的目標,卻是偏離了方向。例如,我們乘船前往一地,有順風助力時我們喜樂地張帆而行,可是風向會改變,逆風時我們是拋錨停在原地或隨風漂流,還是鼓槳搖櫓往目的地去呢?我們追求的是順風時的感覺,還是要到達目的地呢?我們追求的是喜樂的感覺,還是神自己呢?如果我們追求的是喜樂的感覺,當喜樂的感覺改變的時候,我們就開始懷疑神,甚至離棄神去尋找自己的樂子了。因此,神允許我們喜樂的感覺波動或消失,好試驗我們真正要的是什麼。如果我們追求的是神自己,即便逆風逆流,我們也會搖櫓前行;即便感覺枯乾,我們也不會停止對神的渴慕,反而會更迫切地親近神,不退縮,直到我們再次與祂聯結,在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。 因此,雖然基督徒也和世人一樣,會有感覺上的起伏,但是在感覺起伏的時候,我們應該意識到是我們親愛的主在訓練我們憑信而活,也在試驗我們是不是以祂自己為我們追求的目標。願我們是清心的人,竭力追求以認識基督為至寶,活神在基督裡向著我們的旨意:「常常喜樂,不住的禱告,凡事謝恩」。(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16~18 節)。 『主是近的。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借著禱告、祈求,帶著感謝,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;神那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,必在基督耶穌裡,保衛你們的心懷意念。』~腓立比書四章 5~7 節。 『看哪,我天天與你們同在,直到這世代的終結。』~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20…
  • 2025-12-14
    我的兒子在海外求學,最近成了基督徒,花很多時間聚會。我擔心他會耽誤功課,並勸他應該把聚會時間用來多交些新朋友,因為在家靠父母,出外靠朋友。但他不接受我的勸告,怎麼辦? 的確在家可以靠父母,出外要靠朋友。但事實上,很多的朋友是泥菩薩,自身難保。現在流行許多社交網絡,然而這會不會只是參加很多泥菩薩俱樂部,認識的都是一些自身難保的泥菩薩呢?並且在這過程中,也浪費了非常寶貴的時間。金錢浪費了,還可以再賺回來;但時間浪費了,就永遠追不回來了。因此,我們的時間應該用來認識誰,才最上算呢? 當然,基督徒認為花時間認識這位宇宙的真神,比認識許多泥菩薩有價值。認識了真神,祂會引導我們去認識該認識的人。聖經說,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都在基督裏。(歌羅西書2:2-3)。花時間認識基督、基督徒,帶給我們的是正面、積極的態度,也是最智慧、積極的人生。基督徒聚會並非浪費時間,而是把平常浪費的時間贖回來,例如把花在無益的娛樂、空想、做白日夢、說閒話的時間擠掉,去得著有永遠價值對基督的認識。不但不會擔誤正事,反而讓我們沒時間浪費在消極的事上,也沒興趣去接觸對我們會有負面影響的朋友。認識真神比什麼都重要。 您若不放心,何不探望你的兒子,並與他一同參加基督徒的聚會,親自觀察,親身體驗一下呢? 歌羅西書2:2-3: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,在愛裏結合一起,以致豐豐富富的在悟性上有充分的確信,能以完全認識神的奧祕,就是基督;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,都藏在祂裏面。 以弗所書5:16-17:要贖回光陰,因為日子邪惡。所以不要作愚昧人,卻要明白甚麼是主的旨意。
  • 2025-12-14
    做基督徒太難了!因為神的標準太高了!譬如說:「我們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」,這實在是做不到,甚至不想做。那怎麼辦呢?還有,「人家打我的臉,另一面也要給他打」,這個我根本不同意,也覺得這個標準太高了,不是人可以做得到的,太難了。基督徒要過這麼難過的生活嗎? 對,基督徒的生活「不是人過的」——不是由天然舊造的人來過的,而是要由基督的生命來過新造的基督徒生活,所以由人天然的生命來過基督徒的生活,那真是太難,甚至根本是不可能的,根本會「不想活了」。但是由基督的生命來過基督徒的生活,那就沒有什麼難不難,乃是「本是如此」的,是自然輕省的。 譬如說,我家裡養了一條狗和一隻貓,門鈴響的時候,狗一定會奔到門前汪汪叫,貓呢,一定悄悄地躲開了。如果我想訓練這只狗要學貓,不要這樣子沖到門口去吼,也可以安安靜靜地退到後面,不要把客人嚇到了;或者我想教那只貓,電鈴響的時候,要到門口去汪汪叫表示歡迎,這對狗或對貓都是太難了,它們做不到也不想做。但是讓狗沖到門口去叫,它就覺得這有什麼難的,「本是如此」嘛,就是應該這樣;同樣叫那只貓悄悄地躲開,它也覺得這一點都不難,「本是如此」嘛,它就是這樣子的。既然我們不能讓貓去活出狗的生活,也不能訓練狗學著過貓的生活,何況想要用我們天然的生命去活出基督的生活呢?豈非緣木求魚?這更不是神的心意。嚴重地說,這樣天然的努力可能是「廢棄神的恩,基督就是白白死了」。(加拉太書二章 21 節)。 基督的活出是憑基督的生命,是我們裡面的基督活出基督徒的生活。可能在別人看來會說,哎呀,你好不一樣啊。但是我們覺得,就是這樣啊,本該如此啊。但如果想要用我們天然的生命去活出基督的生活,那真的是太難了,即使偶爾刻意勉強地做了我們認為基督徒「應該做的」,也是很累的、虛偽的、堅持不下去的。我們以一個天然的人想要高攀、活神的生命是太難,就是低就也是太難,比如要我們活得像貓,那也太難,因為我們「不是」。因此,這不是「難不難」的問題,而是「是不是」的問題——到底是用什麼生命,活什麼樣的生活的問題。基督的生命就活出基督徒的生活,而我們天然的人的生命就只能活出天然的人的生活。 感謝神,當我們接受基督的生命以後,聖經告訴我們,就「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」了。(加拉太書二章 20 節)。我們需要學習憑著信讓內住在我們靈裡面的基督安家在我們的心裡(以弗所書三章 17 節),讓基督的生命與性情繼續成長,直到成形在我們裡面(加拉太書四章 19 節),我們就自然地活出基督的生活。 我們不需要教導我們舊造的生命努力地模仿基督而「做」一個像樣的基督徒。因為如果我們的努力失敗了,我們就會軟弱、退後、甚至放棄;如果我們成功了,就會驕傲、自義,嚴厲地要求別人。這都是廢棄神的恩!我們需要看見我們「是」基督徒,不是「做」基督徒。我們「是」基督徒,因為我們從神生了,就有了神兒子基督的生命與性情,正如一個嬰兒誕生了,就是人! 他需要的是吃健康的食物而成長,他不需要懷疑或擔憂他長大了會不會還是人。當然各人有不同的成長速度,也需要有許多的學習,包括健康的吃喝和健康的教導,才能彰顯出一個正常且正當之人的行為。同樣的,我們不需要擔憂或懷疑我們基督徒的生命會不會活出基督的樣式,我們只需要主動地吃健康的屬靈食物,主動地接受健康的教導,就能健康地成長,活出一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。這個過程,就是學習「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」(加拉太書二章 20 節),由基督的生命活出基督的生活就是「本是如此」的過程,所以基督說祂的軛是容易的,衪的擔子是輕省的。(加拉太書十一章 30 節)。因此我們要心裡柔和謙卑,放下自己舊造的生命與性情,吃基督的話做我們健康的食物,從祂的話中吸取一切所需的營養與教導,自然就可以輕省地活出一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。 感謝主,我們可以操練讓基督安家在我們裡面,借著我們一直吃基督的話,我們就能因祂活著(約翰福音六章…
  • 2025-12-14
    如果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,為甚麼我們要低於神,受祂的引導? 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就像手套是照著手的形像造的,然而手套與手仍有極大的差別。手套如果自認與手同等,是很荒謬的現象。手套在沒有裝手之前,是一個虛空的器皿,雖有手的形像,卻沒有手的實際,是一個虛有其表的容器。甚至塞滿許多除了手以外的東西,成了一個形狀奇特的購物袋,卻沒有手的功用。我們應該感謝神,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了我們,使我們適合來盛裝祂,也只有當我們盛裝神的生命,就像手套讓手裝到裏面,這個手套才有意義,才有內容、有實際、有功能、有真正的動力。 手套在沒有裝手之前,無法受手的引導,但在裝了手之後,就非常自然的受到手的引導。這並非神想要在外面控制人,而是當人接受了神的生命以後,很自然的受到內住新生命的引導而覺得適得其所,得其所在。 創世記9:6:神造人是按自己的形像造的。 羅馬書9:23-24:且要在那些蒙憐憫、早豫備得榮耀的器皿上,彰顯祂榮耀的豐富 ;這器皿就是我們這蒙祂所召的。
  • 2025-12-14
    我和兩位同伴在傳福音並見證我們接受基督的經歷時, 福音朋友竟然問我們這是不是三人成虎?並要我們證明神的存在。我們怎麼回答呢? 見證和證明不一樣。就像一個孩子,他去過迪斯尼樂園,回來跟其他小朋友見證他在迪斯尼樂園看到的東西,去過的小朋友就會有回應說:「耶,我也看到了米奇和雲霄飛車等。」但沒有去過的小朋友,就很難接話了,即使想要湊合著講,肯定講的是不一樣,湊不起來的,因為他沒有真實地去過。但是,他們可以讓爸媽趕快帶他們去,去了他們就知道了。去過的人僅能向還沒去過的人「見證」迪斯尼樂園的存在,只有自己去了才能親自「證明」迪斯尼樂園是客觀存在的。因此,基督從來沒有要我們信徒去向別人「證明」祂的存在,因為客觀真實存在的宇宙已經表明了造物主的存在。羅馬書一章二十節:「自從創造世界以來,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,和神性的特徵,是人所洞見的,乃是借著受造之物,給人曉得的,叫人無法推諉;」現在基督是要我們去見證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,積極邀請別人親自與基督接觸而自己探索、發現、證明祂的存在。主說: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。」(使徒行傳一章 8 節)。 基督徒作見證與三人成虎不一樣。三人成虎是說一件事情很多人講,就成了「真」的了,人們因為相信別人的話而自己不採取行動去證明這話的真假,或者在未親自證明流言的真假前,就根據流言而下了定論。三個人都說街上有老虎,大家因為人云亦云就信以為真都不敢上街了。這是非常愚昧卻常見的現象。但如果人真想知道街上有沒有老虎,就必須親自去街上看,才能證明這三個人說話的真假。 基督徒作經歷基督的見證,不是要別人因相信我們的見證,而不去親自證實我們所說的基督如何活在我們的靈裡;反之,我們要邀請我們關心的人,親自採取行動去證明我們見證的真假。只有當人自己採取了行動,才能從自己的心裡明瞭基督徒所見證的神是否存在。所以,神與基督徒都不怕人來挑戰神的存在,我們不怕人來尋求神,不怕人來挖掘真理,我們倒是怕人因道聼塗説就不採取行動去親自證明了。我們希望因我們的見證觸動人人都來看、來聽、來親自證明神是否存在,人人都採取行動,自己來證明到底基督是不是神。 對相信三人成虎的人,我們的回答是,為什麼要相信人云亦云的話,而不自己採取行動去證明事實呢?如果真想知道街上有沒有老虎,那就去街上看一看啊!如果真想證明神的存在與我們見證的真假,就請親自採取行動做一個禱告:「耶穌基督,如果禰是真神,求禰向我顯現,我願意親自來證明禰的真假。如果禰是真神,我也願意接受禰、認識禰。」不要怕,我們誠摯地邀請你和我們一起禱告,你就知道神是活的,你就知道神也可以住在你的靈裡。「因為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裡面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了。」(羅馬書一章 19 節)。 『自從創造世界以來,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,和神性的特徵,是人所洞見的,乃是借著受造之物,給人曉得的,叫人無法推諉;』~羅馬書一章 20 節。 『因為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裡面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了。』~羅馬書一章 19 節 『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人。』~使徒行傳一章 8 節。 『這位耶穌,神已經叫祂復活了,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。』~使徒行傳二章…
  • 2025-12-14
    基督徒常常說要把自己交給神,這是否太軟弱,不負責任? 基督徒把自己交給神,並非軟弱的選擇認命,而是我們認知沒有比交給神更好的選擇。基督徒把自己交給神,並非選擇推卸責任給神,而是選擇負起責任與神配合。 我們可以選擇把主權交給自己、或他人、或事、或物、或環境、或命運、或神。在這些選擇中,惟有神掌握明天,祂是創造我們的主,祂對我們的需要與未來最清楚。祂造我們作祂愛的對象,祂也應允我們,祂會愛我們愛到底。祂比任何人,甚至我們自己更愛我們,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去愛自己,也沒有一個人敢說他可以掌握明天。那麼,主權掌握在自己的手中,去尋求各樣的自救法,可能並非勇敢,而是愚拙。選擇主動的去認識那位可以認識,又樂意讓人認識的大能的神,進而與神配合才是大智慧。這需要真正的勇氣與毅力。 如果我們覺得這樣的選擇不妥當,那是因為我們對自己與對神都不彀認識。神是愛,在愛裏沒有懼怕。當我們認識神,認識神的愛,就會一無懼怕的把自己交在祂全能與愛的手中,並積極的負起責任與祂配合。 約翰福音13:1: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 約翰一書4:8:因為神就是愛。 約翰一書4:18:愛裏沒有懼怕,完全的愛把懼怕驅除。